1、保安服務 為滿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安全需求,依照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,由依法設立的企業、組織提供的專業化安全防范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行為。保安服務一般按照合同約定,采取門衛、守護、巡邏、押運、隨身護衛、人群控制、技術防范、安全咨詢等形式,保護客戶人身、財產和信息等安全,維護客戶合法權益。
2、門衛服務 保安員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。
3、守護服務 保安員對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的服務業務。
4、巡邏服務 保安員對特定區域、地段和目標進行巡視檢查、警戒的服務業務。
5、押運服務 保安員按合同約定將客戶的財、物安全地守衛護送到目的地的服務業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