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巡邏服務標準
(1)保安人員對特定區域,地段和目標進行巡邏警戒,保衛客戶安全。通過巡邏震懾不法分子,使其打消對客戶不法侵害的企圖;通過巡邏,發現可疑人員,對其進行詢問。
(2)對有作案嫌疑的,送交有關部門處理;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,應采取相應措施,予以制止,將不法行為人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(3)檢查、發現、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,防止火災、爆炸等事故或搶劫、盜竊等不法侵害案件的發生。
(4)在巡邏過程中,對已經發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災害事故,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并保護現場。
2、門衛服務標準
(1)保安人員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把守、驗證、檢查,保衛客戶安全。
(2)查驗出入人員的證件,辦理登記手續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(3)根據客戶的要求,對出入的人員、車輛攜帶或裝運的物品進行查驗,防止客戶單位財物流失。
(4)指揮、疏導出入車輛,清理無關人員,維護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(5)及時發現不法行為人,截獲贓物,做好治安防范工作;協助客戶單位做好來訪接待工作。
3、守護服務標準
(1)保安人員對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,保衛客戶安全。
(2)維護守衛區域的正常秩序,及時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守衛范圍。
(3)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搶、防爆炸工作。 |